第五封信
第五封信——為 333 年。復活節 [1],執政官達爾馬提烏斯和澤諾菲勒斯;省長帕特努斯 [2];第六次徵稅;五月十七日,法爾穆提二十日;月亮十五日;眾神七日;戴克里先紀元 49 年。
我的弟兄們,我們理當從一個節期走向另一個節期,理當從一個禱告走向另一個禱告,我們從一個禁食走向另一個禁食,並將聖日與聖日連結起來。那為我們帶來新開始 [3] 的時刻又來臨了,就是那蒙福逾越節的宣告,主在那日被獻為祭。我們彷彿吃著生命的糧食,並不斷地渴慕,在祂寶貴的血中,我們的靈魂時刻都像從泉源中得到滋潤。因為我們持續而熱切地渴慕;祂為那些口渴的人預備好了;對於那些口渴的人,有我們救主的道,祂在節期那天,以祂的慈愛說:「人若渴了,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[4]。」祂不僅在那時,當有人靠近祂時,才醫治他們的乾渴;而是每當有人尋求,他們都可以自由地來到救主面前。因為節期的恩典不限於一時,其輝煌的光芒也不會消退;它總是近在咫尺,照亮那些熱切渴慕之人的心靈 [5]。因為其中有恆久的德行,為那些心靈被光照,日夜默想神聖聖經的人,就像那蒙福之人,正如聖詩篇所寫: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。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 [6]。」因為照亮他的不是太陽,不是月亮,也不是其他眾星,而是他閃耀著超越一切之神的崇高光輝。
關於那杯,主說:「我所要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」當門徒們同意時,主說:「我所喝的杯,你們必要喝;只是坐在我的右邊和左邊,不是我可以賜的,乃是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 [13]。」因此,我的摯愛們,讓我們感受這恩賜,儘管我們發現自己不足以償還。讓我們盡力應對這場合。因為雖然本性無法以不配於道的事物來回報如此的恩惠,但讓我們在虔誠中持守,向祂獻上感謝。我們如何能更堅定地持守虔誠呢?就是當我們承認神,祂以祂對人類的愛,賜予我們如此的恩惠時。(因為這樣我們就會順服地遵守律法,並遵守其誡命。而且,我們也不會像忘恩負義的人那樣被視為違背律法者,或做那些應當被憎惡的事,因為主愛那些感恩的人);當我們也像聖徒一樣將自己獻給主時,當我們完全地將自己奉獻,從今以後不再為自己活,而是為那為我們而死的主活,正如蒙福的保羅所做的,他說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[14]。」
聖亞他那修的第五封節期書信到此結束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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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見上文表 D 及註釋。滿月(「月亮十四」)實際上是在法爾穆提月二十日,但似乎被計算為落在前一天。
[2] 敘利亞語似乎表示「Paterius」,而非 Larsow 所寫的「Paternus」。根據 Gelas. Cyz. in Hard. Conc. i. 459,埃及前任省長名叫 Paterius。
[3] 參閱啟示錄三章十四節,c. Apoll. i. 20。
[4] 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七節。此處敘利亞語有些模糊。
[5] 見第一封信註釋 2。
[6] 詩篇一章一至二節。
[7] 哥林多後書二章十七節。
[8] 此句原文希臘語保存在 Cosmas, Topogr. Christ. p. 316 中。
[9] 詩篇一一六篇十二節。
[10] 偽亞他那修,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九節(Migne xxviii. 1025),在引用羅馬書同一段經文後說:ἀλλ᾽ ἐπεδήμησεν ὁ Κύριος ἡμῶν ᾽Ιησοῦς Χριστὸς λυτρούμενος τοὺς αἰχμαλώτους, καὶ ζωοποιῶν τοὺς τεθανατωμένους。
[11] 羅馬書五章十四節;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;詩篇九十四篇十七節。
[12] 詩篇一一六篇十三、十五節。
[13] 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二、二十三節。
[14]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。
[15] 民數記二十八章二節,七十士譯本。
[16] 瑪拉基書四章二節。
[17] 提摩太後書二章八節。
[18] 亞他那修的論證大致如此:適當地遵守這樣的節期,將有助於加速我們對復活的習慣性默想。同樣的論證方式也適用於所有其他的基督教節期。
[19] 約伯記十四章四節(七十士譯本);腓立比書三章十三節。
[20]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七節。
[21] 參閱彼得後書一章四節。
[22] 敘利亞語:「安息日」。